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1226执683号
***、
麻阳苗族自治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院于2023年10月7日立案执行***与麻阳苗族自治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纷执行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麻阳苗族自治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按照法律生效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已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规定,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