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锻艺金属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津0112执6468号 青岛某某有限公司、中铁某某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某某有限公司与中铁某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1764679.93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到位人民币1764679.93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青岛某某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4)津0112民初18169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zdqz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