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黑0691执1447号
**、上海爱汇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上海爱汇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上海爱汇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上海爱汇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上海爱汇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自动履行42645元,本院已将42228元转付给申请执行人,并交纳执行费417元,不足部分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一)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特通知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黑06民终516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