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岢岚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晋0929执286号
申请执行人山西易达运销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岢岚县三井镇宋家寨村。
法定代表人***,男,该公司董事。
被执行人山西保禄衡器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下庄村口。
法定代表人***,男,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晋09民终271号民事判决书,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西易达运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西保禄衡器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案中,在执行过程中,因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经本院向申请执行人说明此情况,申请执行人书面撤回强制执行申请。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7)晋0929执286号案件的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