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沩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宁乡飞筑建设劳务有限公司、湖南沩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0182执保247号 宁乡飞筑建设劳务有限公司 湖南沩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人宁乡飞筑建设劳务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南沩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前财产保全一案,宁乡飞筑建设劳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9日立案申请保全的(2023)湘0182财保108号民事裁定书,要求保全被申请人湖南沩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财产,按照申请保全的标的和要求,已于2023年3月13保全完毕。 宁乡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