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2)宁0104执7573号
宁夏银盛腾商砼有限公司灵武分公司:
申请执行人宁夏银盛腾商砼有限公司灵武分公司与被执行人宁夏百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本院作出的(2022)宁0104诉前调书1146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2年7月18日立案执行。
本院立案受理后,经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法律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结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申请执行人宁夏银盛腾商砼有限公司灵武分公司与被执行人宁夏百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本院作出的(2022)宁0104诉前调书1146号民事调解书已经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