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市黄埔区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广州市天河永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文书内容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0112执2560号
广州市黄埔区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永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市黄埔区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广州市天河永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本院依据(2020)粤0112民初8544号民事判决及申请人申请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债务人主动向本院缴纳本案案款552735元,申请人自愿缴纳本案执行费7927元,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作执行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