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3)鲁0503执800号
申请执行人:济南聚永丰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官庄街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816974957002。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执行人:德畅国际贸易(东营)有限公司,住所地东营市东营综合保税区国际商品展示交易中心1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0MA3URMA27K。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执行人:银蕨生物科技(东营)有限公司,住所地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东营综合保税区高端装备制造园2#厂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0MA3UHK285R。
法定代表人:***,经理。
申请执行人济南聚永丰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德畅国际贸易(东营)有限公司、银蕨生物科技(东营)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2023年8月16日申请执行人济南聚永丰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书面撤销对该案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二百六十四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鲁0503民初475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