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锐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宁波凌锐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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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0282执5558号
***:
宁波凌锐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宁波凌锐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2021)浙0282民初4677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在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12月6日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共计支付了16560.65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浙0282执5558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