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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札达县萨让乡人民政府诉湖南鸿泰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札达县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民事裁定书
(2018)藏2522民初102号
原告西藏札达县萨让乡人民政府与被告湖南鸿泰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1月28日立案。原告西藏札达县萨让乡人民政府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西藏札达县萨让乡人民政府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长拉巴审判员仲海燕人民陪审员加措
法官助理****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