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陕0602执1308号
***、嘉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嘉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延安市宝塔区非诉调解人民委员会延宝区非调字【2024】1544号民事调解协议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嘉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请求被执行人支付***124656元,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2025年5月6日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私下向其履行完毕全部案件款为由,向本院撤销了对被执行人的强制执行申请。至此本案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5)陕0602执1308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终结延安市宝塔区非诉调解人民委员会延宝区非调字【2024】1544号民事调解协议书的执行,本案于2025年5月15日结案。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