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1003执98号
***、首铭成、首泽平、***、湖南明大新型炭材料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首铭成、首泽平、***与被执行人湖南明大新型炭材料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23年1月10日立案执行,执行依据是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制作的(2022)湘1003民初3268号民事调解书。本案被执行人湖南明大新型炭材料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交款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