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辽0191执1313号
沈阳市于洪区***房屋维修队与沈阳中科腐蚀控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沈阳中科环境工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沈阳市于洪区***房屋维修队与沈阳中科腐蚀控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沈阳中科环境工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标的218845.33元,现已执行到位150000元。沈阳市于洪区***房屋维修队(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辽0191执1313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王日东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孙国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