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格软件有限公司

某某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1202执624号

**、广东泰格软件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广东泰格软件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29日作出的(2020)粤1202民初3991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该民事判决确认被执行人广东泰格软件有限公司应向申请执行人**支付2020年4月至2020年5月18日期间的生活费42.4元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赔偿金69046.72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5元。因被执行人广东泰格软件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广东泰格软件有限公司主动向本院缴纳案款70477.47元,扣减本案执行申请费936元后,申请执行人**实际受偿69541.47元。申请执行人确认本院作出的(2020)粤1202民初3991号民事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被执行人广东泰格软件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执行完毕。

本通知送达后立即生效。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注:具体事宜请与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组联系,联系人:陈俊捷、康毅,联系电话:0758-2755692、17725726026(微信同号),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一路西侧,邮编526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