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森诺电缆有限公司

中某某电缆有限公司、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冀1102执394号 申请执行人中***电缆有限公司,住所地衡水市开发区新区六路南侧、振华路西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1013084097187。 法定代表人:***,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1971年7月15日,汉族,住址:山东省曲阜市。 本院执行的中***电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冀1102民初10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递交撤回对本次执行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二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冀1102执394号案件的执行。 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再次申请执行的,可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两年内向本院书面提出。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书记员  金 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