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瑞源电气有限公司;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6)辽0304执31号
申请执行人:某甲公司
被执行人:某乙公司
关于某甲公司与某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505380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到位人民币5053800元,本院已于2026年1月22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某甲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5)辽0304民初3197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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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