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锤子软件(北京)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京0105民初21009号
原告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锤子软件(北京)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2月24日立案。原告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申请撤回对被告锤子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审判员***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