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东康城市服务(广州)有限公司

时代东康城市服务(广州)有限公司、某某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粤0112执14866号 时代东康城市服务(广州)有限公司、***: 关于时代东康城市服务(广州)有限公司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3)粤0112民初37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时代东康城市服务(广州)有限公司的申请执行,本院于2023年10月10日立案执行。 执行期间,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因本案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作执行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