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6)冀06执116号
申请执行人上海麦加涂料有限公司,住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思成路**号,法定代表人:李劲。
被执行人中航惠腾风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住,住保定市高新区风能街**号定代表人:刘忠文。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于2015年5月29日作出的(2015)京仲调字第0246号调解书。于2016年7月18日向被执行人中航惠腾风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中航惠腾风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院查明被执行人中航惠腾风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保定市创业路××土地一宗,面积74442平方米【土地权证号:13060000(2008)005091号】、房屋三幢【房屋所有权证号:字第**号**字第**号、字第U200900159号】;位于保定市风能街××土地**宗,面积133114平方米【土地权证号:保定市国用13060000(2008)005196号】、房屋七幢【房屋所有权证号:字第U201100119号、:字第**号**字第**号**字第**号**字第**号**字第**号**字第**号,中航(保定)惠腾风电设备有限公司位于保定市××土地一宗,面积20818平方米【土地权证号:130600(2002)003209号】、房屋一幢【房屋所有权证号:字第U200900160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8条、第42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查封被执行人中航惠腾风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保定市创业路368号权属证书项下的土地一宗【土地权证号:13060000(2008)005091号、面积74442平方米】、房屋三幢【房屋所有权证号:字第U200900157号、字第U200900158号、字第U200900159号】。
二、查封被执行人中航惠腾风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保定市风能街111号权属证书项下的土地一宗【土地权证号:13060000(2008)005196号、面积133114平方米】、房屋七幢【房屋所有权证号:字第U201100119号、字第U201100120号、字第U201100121号、字第UU201100122号、字第U201100123号、字第:字第**号**字第**号**字第**号**字第**号**字第**号**字第**号RGIN: 0.5pt 0cm;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5pt;'>三、查封被执行人中航(保定)惠腾风电设备有限公司位于保定市隆兴西路345号权属证书项下的土地一宗【土地权证号:130600(2002)003209号、面积20818平方米】、房屋一幢【房屋所有权证号:字第U200900160号】。
四、被执行人中航惠腾风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保管被查封的财产。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中航惠腾风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使用被查封财产;但因被执行人中航惠腾风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过错造成被查封财产损失的,应由自己承担责任。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五、查封期限为3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李全和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李 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