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锐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盘锦坤方石油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
执 保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辽1103执保276号
申请人:盘锦坤方石油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工业街南、辽河南路东201-3-313。
被申请人:保定市锐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保定市北二环路5699号大学科技园8号楼7、8层。
被申请人:大城县飞亚密封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大城县小青洲。
被申请人:大城县朗科建材销售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广安镇肖零巨村。
被申请人:盘锦众安石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迎宾大街南1-55-52-1-202。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冻结了被申请人保定市锐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中国农业银行保定建华支行账户50×××01内存款50万元,依据《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该案以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