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京0108执24426号
申请执行人:***,男,1994年12月4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
被执行人:江苏**(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001414291426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京0108民初15183号民事调解书,向被执行人江苏**(集团)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北里x号楼x门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登记至***名下所有。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杨 哲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八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