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302执1447号
湖南博长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湘潭筑友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申请人湖南博长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湘潭筑友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案执行标的金额为4,679,159.18元,在执行过程中,经采取执行措施,已执行到位4,728,349.18元(含执行费49,190元),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2)湘03民终318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审 判 员 **
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代理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