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吉0122执保596号
关于申请保全人长春迪达隆轨道车辆装备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无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长春迪达隆轨道车辆装备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02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
在受理过程中,经按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提供的内容,对被申请人无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网络查控,对无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中国工商银行以2,294,324.17元为限提起冻结,实际冻结2,294,324.17元,故此保全已完毕。
(2020)吉0122执保596号保全已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