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田野风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某某、深圳市田野风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粤0306执29456号之二 申请执行人***,男性,1976年9月20日生,汉族,住湖南省龙山县。 被执行人深圳市田野风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宝安西乡街道钟屋社区第一工业区**20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589596286。法定代表人:***。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深圳市田野风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深宝劳人仲(航城)裁【2020】210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由于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也没有向本院缴纳受理费等,本院依法受理申请执行人的强制执行申请,案号为(2020)粤0306执29456号,现本案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案件执行**足额缴纳。 本院认为,被执行人需支付的款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得到了实现,案件受理费执行**足额缴纳,本案依法予以结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规定,裁定如下: 深宝劳人仲(航城)裁【2020】210号仲裁裁决书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本裁定书送达之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