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华联超市连锁(江苏)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盐步新大好商店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粤0604执7351号
世纪华联超市连锁(江苏)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盐步新大好商店:
关于世纪华联超市连锁(江苏)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佛山市南海区盐步新大好商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作出的(2021)粤0604民初18269号民事判决书】。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佛山市南海区盐步新大好商店向本院缴纳执行款20758元,本案应缴执行费208元,退付申请执行人执行款20550元。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申请结案。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