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民事裁定书
(2019)粤0306民初11362号
本院在审理原告科豪机械设备(深圳)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胜邦塑胶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9年6月18日以原、被告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经审查,该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科豪机械设备(深圳)有限公司撤回起诉。诉讼费人民币8464元,由原告承担。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由原告承担。
审判员*娟
书记员***(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