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昆(北京)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朗昆(北京)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7)京0108民初47668号
本院于2018年11月30日对原告朗昆(北京)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及第三人北京中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所作出的(2017)京0108民初47668号民事判决书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
该判决书中第十一页倒数第四行“第九十条”应为“第九十七条”。
审 判 长  徐 斌
人民陪审员  张占春
人民陪审员  远卫民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
书 记 员  曲 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