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申置业有限公司与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沪0120民初23477号
原告:上海城申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
法定代表人:***。
被告:***。
本院在审理上海城申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发现本案不宜继续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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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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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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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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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