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110执10376号
杭州台霓混凝土有限公司:
杭州上龙建设有限公司、杭州古力园林机械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杭州台霓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杭州上龙建设有限公司、杭州古力园林机械有限公司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一案,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其应承担的法律义务,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六日
联系方式: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盛法官,0571-86296179。
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西158号,邮编:31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