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誉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因1楼及4楼两处配电箱未设置“当心触电”安全警示标志,不符合《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中第4.2.3条表2编号2-7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参照《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0年版)》(调整补充)违法行为编号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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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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