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容川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某某与青岛容川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胶州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0281执321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88年5月23日出生,住河南省内黄县马上乡东马上村**。 被执行人:青岛容川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住青岛胶州市铺集镇***村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1599038418X。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青岛容川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胶州市仲裁委作出的该案(2020)第1706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自动履行,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1月12日向我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180000元。 在执行过程中,2021年1月21日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法律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鲁0281执321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胶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