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银江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2072执8481号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申请执行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与被执行人银江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银江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及申请执行人确认,被执行人应履行的(2019)粤2072民初6605号民事判决书(2020)粤20民终7173号民事判决书法律文书所确认的义务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已作全部执行完毕结案。本院已依法解除对被执行人采取的限制消费令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粤2072执8481号之一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申请执行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与被执行人银江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银江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及申请执行人确认,被执行人应履行的(2019)粤2072民初6605号民事判决书(2020)粤20民终7173号民事判决书法律文书所确认的义务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已作全部执行完毕结案。本院已依法解除对被执行人采取的限制消费令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粤2072执8481号之二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与被执行人银江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银江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及申请执行人确认,被执行人应履行的(2019)粤2072民初6605号民事判决书(2020)粤20民终7173号民事判决书法律文书所确认的义务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已作全部执行完毕结案。本院已依法解除对被执行人采取的限制消费令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