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天中华远标识有限公司

艺烁国际空间设计(北京)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天中华远标识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京0105民初21861号
原告:艺烁国际空间设计(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
被告:深圳市天中华远标识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
原告与被告定作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艺烁国际空间设计(北京)有限公司撤诉。
审判员  李佳佳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书记员  杨 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