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某某;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怀来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冀0730执保291号 关于尹某与某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于2025年07月29日立案,某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替换被保全资金账户。本院依据(2025)冀0730民初194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依法冻结了某有限公司在XXX账户内银行存款13000000元,并解除了对某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XXX-80010账户内银行存款13000000元的冻结,本案按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zdqz 二〇二五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