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移建设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某某与中移建设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恢复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3)辽0105执恢138号 申请执行人:***,男性,1974年03月08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西丰县。 被执行人:中移建设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住沈阳市和平区安图街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27464998720。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中移建设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2021)辽01民再26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判决撤销(2021)辽0105民初5546号民事调解书,该案执行依据被撤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3)辽0105执恢13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三年二月三日 ***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