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

因在天山路南延伸道路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存在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公司被罚款1608.30元;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靖国罚款144.75元;单位直接责任人员刘敏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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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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