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

因在市民中心周边道路建设(南岭西路南延伸道路)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被罚款4138.20元整,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靖国罚款372.44元整,单位直接责任人员刘敏罚款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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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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