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

因在市民中心周边道路建设(南岭东路南延伸道路)项目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被罚款2842.20元整,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靖国罚款255.80元整,单位直接责任人员刘敏罚款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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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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