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鼎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卓易亨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完毕通知书
(2025)川0182执1588号
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都某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4)川0182民初4072号判决书,于2025年4月8日立案受理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成都某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标的198000元,执行费2870元。执行中,本院将案款198000元全部执行完毕并给付申请人,执行费2870元已上缴财政。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