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0524执保171号
湖南永恒建筑节能材料有限公司、广西前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隆回县正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湖南永恒建筑节能材料有限公司申请广西前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网络查询对被执行人广西前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隆回县正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存款474747.83元采取了冻结措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该案按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