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工程技术分公司

湘潭湘钢城投混凝土有限公司与中国十七冶集团冶金工程技术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6)湘0304民初2507号之一 原告:湘潭湘钢城投混凝土有限公司,住所地湖**省湘潭市岳塘区下摄司铁牛路贺家坪组。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中国十七冶集团冶金工程技术公,住所地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红旗中路**号号。 主要负责人:***,该公司总经理。 原告湘潭湘钢城投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十七冶集团冶金工程技术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1月14日立案。原告湘潭湘钢城投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湘潭湘钢城投混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