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港建东平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某某、天津滨海新区港建东平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津0116执12341号
***、天津滨海新区港建东平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与天津滨海新区港建东平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10.0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010.05元。本院已于2021年11月1日将该款转付给***。至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规定,***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津滨劳人仲裁字(2021)第132号仲裁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