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津0116执13114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天津滨海新区港建东平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兆清。
***与天津滨海新区港建东平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执行案号(2021)津0116执13114号,执行依据(2020)津0116民初35356号民事判决书。此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审判员 刘立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书记员 闫志亮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津0116执13114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天津滨海新区港建东平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兆清。
***与天津滨海新区港建东平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执行案号(2021)津0116执13114号,执行依据(2020)津0116民初35356号民事判决书。此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审判员 刘立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书记员 闫志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