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赫章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黔0527执827号
***(申请执行人)、赫章县宏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被执行人):
***与赫章县宏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41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05921.75元,其中,执行标的34100.00元,房屋修缮费用71821.75元。本院已于2021年4月12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黔05民终118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