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创奇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上海水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浙0424执462号
嘉兴创奇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上海水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嘉兴创奇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上海水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货款671891.10元及违约金150000元。经执行,本院已从被执行人上海水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账户扣划了执行款832510.10元,本院扣除本案执行费10619元后,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821891.10元。故案件执行完毕而结案。
特此通知。
二○二三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