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冀0982执恢220号
河北恒源线缆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恒源线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广东嘉应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黄光辉、***、李旭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07月08日恢复执行,并于2020年11月12日按照任丘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冀0982民初457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执行标的和要求执行到位114895元整,2020年12月21日执行到位31645元,2020年12月25日执行到位62000元整,合计208540元(上述款项李旭给付155398元、***给付32915元、黄光辉给付20227元)剩余款项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并同意结案,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