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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昂聚经贸有限公司、济南金睿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鲁0305民初2097号 原告:淄博昂聚经贸有限公司,住所地:淄博市临淄区齐兴路北80-4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5313054544K。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 被告:济南金睿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二环西路红园小区19-4-602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3MA3BYU4Y3H。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 本院在审理原告***、***诉被告***、***、***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因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依省院规定,应中止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诉讼。 审判员***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书记员李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