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兆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济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调解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22)鲁0126民初3941号 原告:***,男,1964年8月20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招远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山东尽善(临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商河县龙桑寺镇龙兴街16号。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该公司职员。 被告:***,男,1992年2月18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 被告:山东兆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泊头镇中心路306号。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 原告***与被告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本案属于以调解方式结案,文书内容不予公开。 审判员***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