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天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淄博天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桓台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3)鲁0321民初2933号 原告:***,男,1981年6月18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辽中县六间房乡长岗子村3组28号。公民身份号码:2101221981********。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汇融(东营)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淄博天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唐山镇楼一村东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21MA3NNP5Y7H。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盈科(淄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与被告淄博天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7月20日立案。原告***于2023年8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2281元,由***负担。 审判员***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