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立靶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立靶科工贸有限公司、亳州市谯城区莱美国际健身会所有限公司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皖1602执2622号
申请执行人:***靶科工贸有限公司,住所地现时新城区尚勤路283号尚勤大厦10612号房,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610102710151727K。
法定代表人:习开东,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亳州市谯城区莱美国际健身会所有限公司,住所地:亳州市谯城区光明路亳州新天地沃尔玛国际购物广场五楼。
法定代表人:王天祥,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于2021年3月20日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及线下调查的方式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找,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财产,本院现对被执行人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
本案申请执行人尚有欠款500000元及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未受清偿。本院将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查询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时效期间限制,被执行人仍有继续履行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柏永生
审判员  曹友喜
审判员  吕迎迎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书记员  张汉林